在交際技巧中,並不能只從對方身上挖掘自己的利益,而必須在施與受之間拿捏得當。永遠期待交際時有所獲得,並不能擴大交際範圍。只有捨棄自我,為人爭取利益的精神,才能擁有良好的人際關係。

除此之外,絕對要考慮的是,施與受中的「施」,亦即盡力於給予對方所要的利益。缺乏利益的交際無法維持長久。況且,若想使自己成為交際的中心,就更應優先考慮對方的利益。於是,在每天與人的接觸中,自己為對方付出多少,或效力多少,成了雙方得以聯繫的要因。換言之,必須成為對旁人而言,是「有價值的人」、「有用的人」及「與之交往,有利可圖的人」。

然而,這事說來簡單,執行時卻令人迷惑不已。因此,不妨由提供對對方有利的資訊,作為彼此話題的開端。這些資訊的來源,可來自報章、雜誌,如果是對方正好需要的,那就更好了。

 

滿足對方的需求

聖經上寫道:「施比受更有福。」而所謂的施予,即指犧牲自我,捨棄所有,奉獻他人的意思。這對現代人而言,似乎是不可能的事。然而,這種奉獻的精神,卻是交際上不可或缺的精神。因此,交際中最重要的是:滿足對方的需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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